
定金
「買房定金」購房定金能退嗎?買房定金交了不退怎么辦?在多數情況下商品房的購銷合同中都有定金內容條款,在購房定金協議,消費者作為購房者是支付定金一方,當事人一旦訂立了定金條款,就要受到該條款的約束。因此,消費者在訂立定金條款時,需要了解買房交定金注意事項,保留好購房定金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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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與訂金是一樣的嗎?
定金與訂金不一樣,且差別非常大。“定金”是履行合同的保障金。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履約擔保,其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給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按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要雙倍返還定金。就住房買賣而言,“定金”是買房人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按照不超過房價總金額的20%支付給賣房人的保證金。例如一套住房售價為300萬元,買房人支付的定金應不超過60萬元。如果買房人不履行約定的買房義務,則賣房人不子返還買房人支付的定金:如果賣房人不履行約定的賣房義務,則賣房人需雙倍返還買房人支付的定金,收取了60萬元定金,需返還買房人120萬元。而“訂金”則不同,雖與“定金”僅一字之差目讀音相同,卻有天壤之別。“訂金〞目前我國法律井沒有明確規定,通常視為“預付款”,它不具備定金的擔保性質,買房人在簽訂相關協議或者領取收款收據時,要法意查看是“定金,還是“訂金”。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第五百八十七條。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021-11-23 16:4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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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能退么?
啊,交給中介的錢不能稱為定金,只能算意向金,交那個錢就表示你有意向通過他們中介來成交過戶這套房子,只要那個錢還在中介手里,就只能算為意向金不能稱為定金,是可以退還得(如果不退就是黑中介,一定不能放過),如果他已經轉交給房東了,就是定金了。如果你問中介的要,他一定會有理由不退還,你可以跟他說:“中介沒有理由也沒有權利收取這套房子的定金,因為你不是業主,我也不是向你購買,只是通過你購買。我交錢給你只是表達一個我的購買意向,由你想業主表達出我的意向,所以這個錢不能叫做定金,只能算意向金,是意向金就一定得退”
2020-12-15 10:47:26標簽: 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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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交了又后悔?怎么讓開發商退定金?
一、定金的法律規定,到目前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規定有下:《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部門規章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對定金問題規定如下: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二、怎樣退還定金如何避免定金陷阱,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與開發商簽訂認購協議書,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過程中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簽訂認購書、交定金并不是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個必經程序,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簽不成,購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將“定金”寫成“訂金”、“預付款”、“保證金”、“誠意金”、、“押金”、“訂約金”等,這樣一旦房屋買賣合同簽不成所交款項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據有兩個:一是《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另外,司法實踐一般認為,“訂金”等費用是預付款性質,因雙方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取得了該款項,屬于不當得利,因此因按不當得利的法律規定來處理。再次是在簽訂認購協議時明確約定對自己有利的內容,如什么條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違約責任如何承擔。最后是要求開發商簽訂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認購書》,不同意開發商對此認購書的內容做修改。
2020-12-08 11:05:57標簽: 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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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與訂金有什么區別,買房應該簽哪個?
通俗的來講,可以說定金就是你已經確定這個合約了,反悔的話是不退還定金的;訂金是你準備訂下,也可以考慮,反悔的話是可以返還該筆費用的。
2020-11-30 11:23:10標簽: 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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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定金可以退嗎?付定金時要注意什么?
首先,在你交錢之前能否辦理公積金貸款銷售方就該及時的告知你,這是屬于客戶的權利的(知悉權),但是開發商沒有給你一個很確定的回答,模棱兩可的回答本就是不對的,這是出于銷售的本能,以成交為先。其次,定金和訂金是兩個不同概念的定義,訂金是交的誠意金,不合適可以退的,一般銷售受這個錢的目的是為了留住意向準客戶,定金是客戶選定房子交的定房金,只要開發商的手續齊全,這個開發商有權沒收,房子另收。你交的是第二種,所以你要求法律程序走的話會被動,畢竟你已經交錢按手印了,雖說開發商在能否辦理公積金貸款這個問題上給的是模糊的概念。一般的開發商只要是資金周轉的開,房子賣得好,不會在乎這一萬定金的,要的是口碑,但是也不排除為了維持選房秩序,有些開發商會堅持沒收定金,你可以找他們的銷售經理申請退房,當然了,要先禮后兵,先客氣的說,能解決問題最好,但是如果他們堅持不退,你只有拿他們沒有給你說明公積金貸款這件事說事,現在也只能這樣做了。
2020-11-04 15:33:08標簽: 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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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交了首付沒交怎么辦
定單上應該有寫什么時侯該付首付,超過這日期就發個通知給客戶說請他3天內過來把首付付掉,沒來就再發個通知給他說他己經違反定單協議你們己經和他解除這份定單并沒收定金,通知發出后第二天就可以賣這房子了,至于客戶要搞就讓他搞去吧如果你們定單上居然沒有寫明付款要求,那就你們自己活該被拖款了
2020-10-28 13:44:16標簽: 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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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訂金怎么區別啊
關于定金,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若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作為合同擔保的一種形式,首要作用是擔保合同的履行;定金還有證明合同成立的作用。關于訂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另外,根據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發布的《關于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預訂行為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訂金的,訂金數額應當在總房價的千分之五以內,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訂金應即時返還或抵充房價。購房者在支付訂金后,不購買預訂房屋的,訂金按預訂協議約定的辦法處理,但屬下列情況,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全額返還購房者支付的訂金:(1)房地產開發企業未簽訂書面協議收取訂金的;(2)簽訂的書面協議對訂金的處理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3)雙方對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4)廣告、售樓書、樣品房與實際狀況不相符的。
2020-10-26 15:09:48標簽: 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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